快速换好衣服,她下楼去洗漱,在卫生间的时候,拿了一杯灵泉喝起来。
对着镜子照了照,脖子上有好几个红印子。
这个狗男人,明知道今天结婚,也不知道注意一点,在她身上弄出痕迹,这可怎么办。
刚从卫生间出来,陆母招呼她过去吃东西。
早上吃的是煮面条,似乎是鸡汤煮的,很鲜。
叶乐宁吃了一碗,这才感觉有了饱腹感。
陆母看见她把碗放下了,劝道:“你多吃一点,今天可有的忙呢。”
“谢谢伯母……妈,我已经吃饱了。”
小姑娘眼巴巴地看着自己,一双桃花眼像是含着秋水,潋滟妩媚,被她这么看上一眼,谁能抵挡得住。
陆母立刻就缴械投降了,“不吃就不吃吧,等饿了再跟我说,我让人给你准备吃的。”
她让温婉去给叶乐宁装扮,虽然现在不提倡打扮,可她这是结婚,肯定还是要打扮打扮的。
温婉的手很巧,给她盘了一个漂亮的新娘头。
看见叶乐宁脖子上的红印子,她的脸颊发烫,却不知道该怎么提醒她。
她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,知道小年轻人有多干柴烈火。
可这个痕迹也太明显了点,要是让人看见了,不得笑话他们。
拿出化妆品,打算给她化妆,趁机给她扑粉遮一遮。
叶乐宁在上一世当美食博主,很多妆都是自己化的,可以说在这方面技艺非凡。
“四嫂,化妆就不用麻烦你了,我自己来吧。”
温婉犹豫一下,还是答应了。
要是一会儿她化不好,自己再补救也可以。
事情出乎她的意料,叶乐宁的手艺非常好,妆面干净又清透,特别漂亮。
“五弟妹,你也太漂亮了,老五真是有福气。”
叶乐宁抿着嘴笑,“陆行肇挺好的,我能嫁给他,也是我的福气。”
她拉下衣领,用粉扑遮脖子上的红印子。
温婉看得老脸一红,原来她知道呀。
那粉遮瑕性还不错,上了几层粉,把印记都遮住了。
叶乐宁换上新衣服,还特意找出那条珍珠项链,不过她并没有戴着,而是找来了丝巾混搭,给衣服作配。
温婉看见她巧手一搭,本来中规中矩的中山装变得俏皮起来,惊叹连连。
“这也太好看了,五弟妹,你这双手真是太巧了。”
一通打扮下来化花费少时间,叶乐宁乖乖坐在房间里,等着新郎官过来接她去饭店。
房间里人少挺安静,但楼下就热闹多了。
陆家早上开门,就来了不少过来恭贺的人。
唐向荣到门口去迎接客人,张可颂拿着花生瓜子糖果出来招待客人。
过来的几乎都是大院的,进门就跟他们说恭喜,还有就是陆行肇的发小,也过来恭贺他。
陆行肇可是公认的最难啃的骨头,他们想要看看是何方神圣,可以收服他。
而且听说那姑娘长得很漂亮,万里挑一的那种漂亮,所以大家都想过来看看,她到底长的什么模样。
面对他们的询问,陆行肇不动声色转移话题,不过他也知道他们今天肯定要起哄的。
他结婚了,这些人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。
目光落在下楼的陆景开身上,很快又移开。
梁咏华见他精神不振,面容憔悴,眼下还有乌青,在心里暗暗骂叶乐宁害人不浅。
她好好的儿子,都被她祸害成什么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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