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十八配享家廟
曾家村雖然叫做村,實際上卻是一洲之首府,這幾百年的發展,離不開韓苗苗家族一脈的扶持,如今韓苗苗家的後裔還留在這裏有一支,韓苗苗聽人說,她作為仙門大弟子,其銅像享受家廟的香火。雖然是後人,然而已經開枝散葉十多代,和陌生人也無異,韓苗苗含笑,沒有去打擾他們,而是在幼時的家所在地,買下了一間平房,過着清淡寡欲的隐居生活,她害怕別人嘲笑她容貌醜陋,就以面紗示人。
時間久了,她甚至覺得這樣也不錯。
仙魔之争,她承受不起,也累了。
在街的另一角,住着一個行醫的郎中,偶爾與她閑聊,知道她孤身一人,就問她要不要收養一個孩子。第二天那孩子也被領來了,是一個十歲的男孩,穿得破破爛爛,眼中帶着桀骜不馴,他看見韓苗苗,就扭過頭不看她,韓苗苗看見他身上帶着傷痕,而他茂盛的血氣讓他看起來就像一把劍,不由得問他:“無人扶你青雲志,你怎麽辦?”
“呵呵,我自踏雪至山巅!”男孩仰起頭,大聲說。
郎中姓任,這孩子是他的本家子侄,因為父母先後病逝,族中不容,就送給了韓苗苗,韓苗苗給他取名叫任逸。
他是一個很麻煩的孩子,而韓苗苗也不知道怎麽去養育一個男孩。他和州郡長官的孩子打架,她低三下四地去道歉,他和朋友在學堂做起了買賣,賺了三兩銀子,被發現之後,韓苗苗出了三百兩罰金,他偷偷跟武館的師父習武,最終在十四歲的時候拿着一杆長纓槍對韓苗苗宣布:“姆媽,我要追求我自己的人生了!”
韓苗苗眼中有了淚。
她在這個孩子心中,是一個沒本事的醜陋婦人,不肯叫她娘,反而叫她姆媽。她也沒有對他坦白身份,這幾年,她與體內的魔氣鬥争,身體方好些,任逸也不知道她的真實身份。
他是年輕的一代,他是希望。但是她自己,從來不以別人為希望。
她的生命之火,熱烈地為自己燃燒。
為了成全任逸與自己的緣分,她往他的行囊裏塞了一枚升仙令,任何人都可以憑此到蒼瀾加入門派,不問資質。但是也許他一生都不會發現這是升仙令,誰知道呢?
任逸走之後,她動了離開的心思,曾家村終究已經是過去式,她必須不斷向前。
最主要的是,她的不滅之書,又出現了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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