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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投名状(1 / 2)

此话一出,李冰沉默不语。

没想到买个武器如此艰难。

单从金河角度来说,的确没毛病!

但对他来说却太过艰难。

这些武器,在李冰想来,本来想作为末世之后的防身之用。

毕竟末世以后,再没有任何法律的约束。

完全就是黑暗森林法则。

眼下李冰没有武器,那对他来说,就是毫无还手之力。

所以这也是李冰的考量。

他这次不仅要买武器,而且还要买大批量的武器。

在李冰的计划清单里,他准备买上几百件武器作为防身。既然要买那就买大的!

梭哈一把大的!

这也是金河如此慎重的原因之一。

若是简单的搞一把枪,那对金河来说,根本没什么难度,甚至都不用见他的地步。

但李冰的要求实在太大,都看清单。

所有人下意识的以为是军火走私犯。

要不是他知道李冰是自己用的,他打死也不会卖给李冰。

所以如何给投名状是必须要的。

眼见金河不肯松口,李冰略带失望的问道,

“金河老大,面子我已经给足你了。

那你想要的投名状,我也能理解,

但你想要什么不妨直接说。我也没有多少耐心!”

李冰烦躁的给自己点根烟,他平时发愁的时候只能以烟解愁。

对金河的语气有些不善。

“金河老大,请您多担待。

我们老大多少还是个20多岁的年轻人,

做事未免有些冲动,还请您多多包涵。

您提要求,我们能做的,必定满足。

至于您说的这投名状,我之前听说过,

但要求是不是也太严苛了。”

光哥一脸苦笑,还带着略带讨好的笑容朝金河说道。

在光哥的印象中,投名状就是站队。

必须要表明态度。

而像光哥这种小人物根本就不会涉及到投名状。

只有像李冰这样的大人物,才会涉及。

而投名状的另一个含义,也就是把柄,需要将李冰的把柄,交到金河手中。

这样他才安心,但李冰也不可能将自己的把柄交给别人,这也是他的原则之一。

“金河老大,若是您提的要求不太过分,

我自然全力满足,但若让我杀个人,或者加入个帮派,我实在做不到。”

李冰最后无奈的补充了一句。

因为除了金河这里,他实在搞不到武器了。

“哈哈哈哈,李冰老弟,你多虑了!”

金河伸出手,想要拍拍李冰的肩膀,结果吓了李冰一跳。

不过金河也不尴尬,收回了手。

“我的要求很简单,就是陪我打一架!”

这句话直接让李冰愣在了眼底。

他本以为金河会让他交几百万的会费,或者其他的一些很难办的事情。

可金河最后的要求竟然是陪他打一架。

他呆呆的转了转头,目光里闪过一丝怪异,尤其是眉头都挤到了一块。

李冰指了指自己,不可置信的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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