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烨挂断了与德蒙西斯的电话后,没有直接出发。
他靠在驾驶座上,闭着眼睛思考了片刻,然后拿起手机拨通了另一个号码。
电话接通后,他开口说道:“喂,是我。把我需要的东西送到南区边界,我在那边等。”
说完,他挂断电话,发动了引擎。
黑色的轿车在夜色中驶过南区的街道,朝着南区与西区交界的方向开去。
沿途的街灯一盏盏地向后退去,他的脸庞在明暗交替的光影中显得格外冷峻。
车子开了大约二十分钟,停在了南区边界的一条偏僻路口。
这里已经接近西区的地盘,周围大多是废弃的厂房和仓库,路灯坏了好几盏,整条街显得昏暗而冷清。
陈烨停好车,靠在车门上点了一根烟,静静地等待着。
过了大约十分钟,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从远处驶来,停在了他的面前。
车门打开,下来了三个歃血盟的成员。
看到陈烨,他们的眼神立刻变得火热起来,齐声叫了一声:“老板!”
陈烨点了点头,开口问道:“东西拿来了吗?”
领头的那个人连忙点头,转身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个大号的黑色背包,放在了引擎盖上,然后拉开了拉链。
背包里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几样东西,两把格洛克17手枪,枪口已经拧上了细长的消音器,旁边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十个装满子弹的弹匣,还有一件黑色的防弹衣。
陈烨拿起那两把手枪,在手里掂了掂,试了试手感。
格洛克17是他用得最顺手的型号,重量适中,握把贴合手型,配上了消音器之后更适合在夜间进行隐秘行动。
他检查了一下枪机,确认没有问题,然后把两把枪插进了腰间的枪套里。
他又拿起那些弹匣,一个一个地插进战术背心上的弹匣袋里。
最后他拿起那件防弹衣,套在了身上,调整好松紧带。
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,他的皮肤坚韧程度已经远超常人。
他曾经做过测试,小口径的手枪子弹在远距离射击他的身体时,甚至很难穿透他的皮肤。
但如果面对近距离的步枪扫射或者大口径武器,他还是需要一些额外的防护。
穿上这件防弹衣之后,他的重要部位就得到了双重保护。
哪怕是大口径子弹击穿了防弹衣的外层,被防弹衣卸掉了大部分动能之后,也很难再对他的身体造成实质性的伤害。
至于两把配了消音器的手枪,对于他的需求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。
以他的速度和精准度,根本不需要长枪或者更大火力的武器。
两把手枪,足以让他杀敌于无形。
几个歃血盟的兄弟看着陈烨在那里穿戴装备,目光中充满了敬畏和好奇。
他们知道老板今晚要去做事,但具体要去做什么,老板没有说,他们也不敢问。
直到陈烨穿戴完毕,准备上车的时候,其中一个兄弟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问道:“老板……您一个人去,要不要咱们叫些兄弟在后面跟着?万一有什么事,也好有个照应。”
陈烨转过头,看了他们一眼,笑了笑说道:“用不上。
我去解决一点小麻烦而已,我自己就够了。
你们回去吧。”
三个人对视了一眼,点了点头,没有再坚持。
陈烨拉开车门,坐进了驾驶座。引擎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,黑色的轿车很快消失在了夜色中。
三个人站在原地,看着那远去的车尾灯,不由得咽了口唾沫。
其中一个人低声说道:“咱们老板可真是个神人。一个人,两把枪,一件防弹衣,就这么杀出去了。”
另一个人也感慨道:“也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惹到老板了。能让老板亲自出手,那帮家伙怕是要倒大霉了。”
第三个人摇了摇头,说道:“老板做事,咱们别瞎猜。反正我只知道,跟着这样的老板,准没错。”
三个人又站了一会儿,然后上了越野车,掉头驶离了这片区域。
……
西区,血帮的腹地。
血帮在芝加哥的分部老大名叫安东尼·马科维奇,是个五十多岁的克罗地亚裔移民。
年轻时靠着一股狠劲在芝加哥的地下世界打出了名气,后来搭上了血帮总部的线,成为了西区的负责人。
他在这个位置上坐了将近十五年,手段老辣,心狠手辣,是整个芝加哥地下世界都赫赫有名的人物。
马科维奇的别墅位于西区最深处的一座私人庄园里。
庄园占地很广,四周围着三米高的铁栅栏,铁栅栏顶部还加装了带刺的铁丝网。
庄园内共有三栋建筑,主楼是一栋三层高的欧式别墅,旁边是两栋副楼,一栋是手下们的宿舍,另一栋是车库和杂物间。
庄园的四个角落都设有岗哨,每班有四个人轮流值守。
笔下小说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