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这话,陈应宝把目光投向身后几人。
见他们没什么意见,这才很爽快地应下:
“如此也好,不过恩公就别叫了,俺叫陈应宝。”
兄妹二人对视一眼,那兄长连忙接话:
“既然如此,那以陈公子相称如何?”
“什么公子不公子的,称我少侠吧!”
“侠?”
听到这个字,兄妹二人一时有些疑惑。
陈应宝挺直腰板,斗笠下的声音带着几分洒脱:
“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。”
“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,不求回报,不问前程,这便是侠。”
“原来如此,陈恩公大才,我等受用了。”
“还喊恩公?”
“哦,对,陈少侠。”
“在下沈立,这是家弟沈奕!”
然而,听到这话,陈应宝并没有爽朗地应下,而是下意识地将目光投向了沈奕。
即便隔着斗笠,那审视的目光依旧让沈奕感到几分难以为情。
对方即便隔着斗笠,她还是清晰地感受到了那道打量的视线。
沈奕抬手解开了束发的发带,原本竖起的发髻瞬间散落,如墨般的长发铺展开来。
她轻轻甩了甩头,发丝在风中微扬,那一瞬间,属于女子的柔婉再也藏不住。
陈应宝的目光一下子定住了,斗笠下的呼吸都微不可察地顿了一瞬。
“抱歉,女子出门在外,确有不便,向来都是这般装扮。”
她的声音褪去了刻意压低的粗嗓子。
恢复了原本的清润,却依旧带着几分不卑不亢的坦然。
“既然是对陈少侠,那也没必要隐瞒,小女子沈怡,见过陈少侠。”
她微微拱手,动作依旧带着几分利落。
可眉眼间的温婉与方才的“沈奕”判若两人。
长发垂落肩头,衬得她苍白的脸色多了几分生动。
目光直视斗笠下的陈应宝,没有丝毫躲闪,即便隔着一层斗篷,也仿佛双目相对。
陈应宝愣了片刻,才回过神来,顿时觉得有几分失礼,赶紧开口:
“沈姑娘不必多礼,是俺唐突了。”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沈立肩头未愈的伤口,又看了看沈立,然后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瓷瓶:
“沈兄的伤耽搁不得,我这里刚好备着金疮药,赶紧涂在伤口处吧。”
说到这里,他连忙把那小瓷瓶递了过去。
这金疮药还是在禁林小村庄时,帮忙时村里人给的答谢。
身为一个现代人,一些常识还是有的,出门在外,这些东西自然是会多备一些,以防不时之需。
沈怡接过小瓷瓶,指尖触到微凉的瓷身,心头一暖。
她并未推辞,只低声道了句“多谢”,便轻轻拧开瓶盖。
瓶内是细腻的灰褐色药粉,正是止血生肌的金疮药。
她先是将药粉轻轻洒在兄长肩头的伤口上,动作轻柔却利落,指尖沾着药粉,一点点抹匀渗血的皮肉。
沈立疼得眉头微蹙,却咬着牙没吭一声。
“沈兄,沈姑娘。”
陈应宝的声音打破了沉默,他站在原地,斗笠下的目光落在兄妹二人身上,语气里没了方才的洒脱,多了几分沉思:
“沈兄,那些都是圣教之人吗?为何对你们痛下杀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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